據英國媒體報道,當地時間7月14日,總部位于日內瓦的世界貿易組織(WTO)裁定,美國對中國的鋼鐵產品、太陽能電池板等多類產品征收高額關稅的做法違反世貿規(guī)則。
同時,在另一起涉及美國對進口產品不公平定價的類似案件中,印度就該國三家大型企業(yè)對美出口鋼鐵產品的課稅問題提出申訴,其部分主張得到世貿組織的支持。
貿易外交人士指出,這兩宗案件反映出世貿組織160個成員國的普遍擔憂,即美國在非法保護本國生產商。
中國VS美國
14日,世貿組織公布中國訴美國反補貼措施案專家組報告。報告中支持了中方多項訴訟請求,認定美對華發(fā)起的反補貼措施在公共機構認定、土地專向性認定以及對出口限制措施發(fā)起反補貼調查等做法違反世貿規(guī)則。
專家組認為,美國以中國政府向出口企業(yè)提供補貼為由征收所謂“反補貼稅”,這一做法“逾越界限”。根據1964年建立世貿組織的《馬拉喀什協(xié)定》,只有在有明顯證據證明將補貼反映在產品價格上的國有或部分國有企業(yè)是“公共機構”時,才能征收反補貼稅。
專家組稱,美方沒能提供足夠的證據,同時其計算的中國企業(yè)生產的廚房層架、割草機甚至檸檬酸產品中的補貼價值有誤。世貿組織已告知美國調整相關措施,令其符合世貿組織《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xié)定》(SCM)。
此外,專家組認為,美在進行反補貼調查時使用可獲得的不利事實、補貼利益計算、補貼專向性認定方面不違反世貿規(guī)則。
2012年5月,中國就美國對華油井管、銅版紙、鋼制輪轂等22類產品反補貼調查中的錯誤做法,在世貿組織向美國提起磋商請求,認為美方濫用貿易救濟規(guī)則的行為損害了中國企業(yè)的合法權益。2012年8月,中方向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提起設立專家組請求,同年9月,專家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