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雷士照明的貨物是用馬航配送的?
據雷士照明王冬雷最新微博消息:“華北、華東物流配送中心運營正常,加上此前恢復運營的華南物流配送中心,經銷商關心的貨物配送問題,已基本解決。常規(guī)產品庫存充裕,特訂品有交期,萬州生產后備供應商也將在下周陸續(xù)送貨。”
“一天一千二百萬出貨?市場上貨賣空了你造嗎?貨是馬航配送嗎?要我們怎么相信?沒貨賣,每天都是虧!董事會負責嗎?王冬雷負責嗎?來一些實際地,盡快恢復生產,市場不會等你,機會不會等你;钤诜埏椀奶街惺且环N悲哀,對市場不負責是一種瀆職和犯罪。”有網友這么說道。“有人發(fā)微博說惠州一天接單2000萬,發(fā)貨1200萬。但真實情況是工人閑到慌,經銷商找貨找到瘋!醒來吧,別活在夢里了。金九銀十就這樣被禍害了,渠道人會恨死你丫的。”
有網友認為:“被綁架了的董事會還有什么公正性可言,使用暴力就說明是錯誤決議!誰在欺詐合作伙伴一目了然!”
二、雷士組織最高管理層十分脆弱!
吳長江和王冬雷的隔空喊話,各自舉行新聞發(fā)布會,微博口水戰(zhàn)……讓動蕩中的雷士更加的風雨飄搖。雷士的動蕩足以證明雷士組織的脆弱。有評論指出:“通常一個企業(yè),無論誰來當CEO都應該為實現組織的目標和價值負責。如果作為一個上市公司的“CEO”是通過不合法的暴力手段占有了一定控制權,不僅要為雷士的損失負責,同時也要為自己的不軌行為付出代價。現在合法的CEO吳長江依然在壓力下盡原有的職責,但若是真正恢復雷士正常管理與控制權力或者建立新的秩序,也不是那么簡單,因為矛盾沒有解決,同時也存在許多內在的不確定的、尚未有暴露的其它諸多因素。”
有網友認為“本來控制機制本身就是一種組織,是由股東、董事會決定的,本身就是權力的的行使。想來,王冬雷的行動似乎并非完全是個人行為,因為他得到了相關股東及若干董事的支持,盡管有其暗箱操作的嫌疑,在尚未通過工商注冊為法人代表的情況下,王冬雷就開始搶公章及公司文件,履行所謂 “CEO” 職能角色,實在是荒唐至極。”“應該說,雷土管理層的動蕩與角逐,不僅是利益之爭,同時也反映出雷士組織最高管理層十分脆弱,缺乏處理重大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