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接《【評論】從資本角度看吳長江和雷士事件(上)》
二、吳長江的融資失誤
按照公開資料信息披露,雷士照明于1998年11月13日,由吳長江聯(lián)合兩個高中同學湊齊100萬元創(chuàng)立。其中吳長江出資45萬元,占股45%;杜剛和胡永宏各出資27.5萬元,共計55萬元,占股55%。
2005年,在市場上迅猛崛起的“雷士”,企業(yè)內部卻經歷了一場重大變故。三個股東之間產生了嚴重的分歧,股東之間最后攤牌。由于對方占有55%的股份,吳長江只有45%的股份,吳長江讓出了董事長的位置。他被要求領走8000萬元后徹底退出“雷士”。后來,在供應商、經銷商的集體支持下,吳長江回到雷士。
但是,為了解決原股東退出的資金問題,以及收購世通投資有限公司,導致雷士現金不足,只好再次融資,引進了高盛與軟銀賽富。此時,第一大股東變成了軟銀賽富,吳長江跌為第二。這為吳長江第二次被逐埋下了隱患。
2010年,雷士照明在香港上市。2012年5月25日,吳長江被毫無征兆地“因個人原因”而辭去了雷士照明一切職務。接替他出任董事長的是軟銀賽富的閻焱,接替他出任CEO的則是來自于施耐德并在施耐德工作了16年的張開鵬。
經過近一年多的博弈,借助德豪潤達的支持,吳長江于2013年6月重回雷士照明,出任CEO,董事長由德豪潤達董事長王冬雷出任。然而,王冬雷與吳長江的蜜月僅僅持續(xù)了一年多。2014年8月,王冬雷突然發(fā)難試圖罷免吳長江,遭遇吳長江的激烈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