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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氣污染防治“公眾參與”或入法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14-10-15     來源:[標簽:出處]     作者:[標簽:作者]     瀏覽次數: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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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連日來三次召開座談會,就《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征集環(huán)保組織、專家、市民、企業(yè)的意見。“增加公眾參與度”或將單獨成章,列入條例草案。

  據悉,該條例將經明年市人代會審議表決后發(fā)布,屆時將成為全國首部地方性大氣污染防治法案。

  市民建議處罰應超出違法所得

  條例草案對污染大氣的違法行為設置了處罰條款,并擬對違法排污進行“按日處罰”,取消“單次罰款不超過一百萬”的上限處罰標準。不過參與座談會的代表們仍覺得“不過癮”。

  市民代表馬忠提出,處罰要遵循一個“基本原則”,就是“處罰必須超出其違法所得,否則就是獎勵”。馬忠認為,如果處罰數額不超過違法所得,其實相當于獎勵了企業(yè),因為企業(yè)可以“交錢了事”,罰完了繼續(xù)干。此外,他認為,追責要“責任到人”,“企業(yè)排污,到底是誰下令這么做的,誰對這個違法行為負責,誰參與了違法不僅要把責任追究到企業(yè),更要落實到具體的人。”

  市民代表和韌也認為,條例從一開始就必須嚴格執(zhí)行,就像“酒駕醉駕”執(zhí)行那樣嚴厲,讓大家懂得污染是“高壓線”,誰都不能碰。

  建公眾意見聽取機制

  “大氣污染需要每個人的參與努力,不是環(huán)保局一家的事。”這是所有與會人員的心聲。市人大法制辦主任李小娟表示,市人大非常重視公眾參與在大氣污染防治中的作用。“希望能在條例中增加一個章節(jié),專門來說公眾參與,用法的力量來引導和推進整個社會意識的提升。”

  來自北京地球村環(huán)境教育中心的王欣超建議,建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公眾意見和建議聽取機制,定期會同各部門和專家梳理公眾反饋信息,對納入法規(guī)體系的建議予以獎勵。同時鼓勵和支持公益組織和公眾倡導的節(jié)能減排行動。

  而來自北大的博士生高大應則認為,調動公眾參與的積極性,首先要保障公眾的知情權,而后才是監(jiān)督權。建議加強信息公開公示,“所有可能產生污染源的點都要有公開,并且重點領域還應該將污染排放的標準公開,讓市民更直觀地看明白。”

  專家建議環(huán)境稅費須高于治理成本

  環(huán)境保護部原總工程師、環(huán)境科學會副理事長楊朝飛表示,條例應解決好違法成本低而守法成本高的問題。他分析說,環(huán)境稅費一定要高于治理的成本,這應該作為原則之一寫入條例,“也就是說排污收費也好,汽車尾氣收費也好,標準定在哪兒,一定要讓這個標準高于治理成本。”記者了解到,現在的排污收費很低,因此出現企業(yè)寧愿購買排污權也不治理污染的問題。

  楊朝飛介紹說,國家有關部門正在考慮把排污費改成環(huán)境稅,收支完全脫鉤,財政解決環(huán)保部門的工作經費,環(huán)境稅作為地方稅由地方政府統一安排。

  對違法行為應采取雙罰制

  楊朝飛認為,對任何一個違法行為都應該采取雙罰制,也就是一方面罰違法的單位,另一方面罰個人。他介紹說,國家的水污染防治法是第一個突破,“對單位罰完后,再對個人處不超過年收入50%的罰款。“此外,在不久前發(fā)布的兩高司法解釋中也提出對個人和對單位的雙重處罰。”此外,他建議處罰金額要考慮到通貨膨脹等因素,這樣隨著物價的上漲,處罰額度才不會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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