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訊:日前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受托管理人單獨接受“11超日債”債券持有人委托參與超日太陽重整程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超日太陽”)破產管理人等相關方溝通,受托管理人將接受債券持有人單獨授予的委托代理權,代理其參與超日太陽的重整程序,并根據該等債券持有人的授權行使相應權利。
截至2014年8月8日17時,受托管理人接受債券持有人單獨授權的期限屆滿。受托管理人將按照《公告》的要求,依據相關債券持有人的具體授權,參與超日太陽的重整程序。近期主要工作是向破產管理人進行債權申報,受托管理人將及時通報具體進展情況。
債券持有人除按《公告》單獨委托受托管理人參與超日太陽重整程序之外,還可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該等程序,詳見超日太陽破產管理人《關于債權申報說明的公告》《關于“11超日債”債券持有人通過網絡形式申報債權的公告》等。
受托管理人表示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及相關債券持有人的單獨授權,盡職履行委托代理人職責,全力維護相關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