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通常,通過閥門或在下游管線中,大的壓力差產(chǎn)生高的速度。而在液體操作中它本身會產(chǎn)生湍流和振動,而在氣體操作中產(chǎn)生高噪聲水平。速度與壓力損失成反比并在物流運動到收縮斷面時獲得,速度在稍微通過收縮斷面之后剛好達到最大的峰值,在此處壓力是位于其最低點。
下列通則用于速度:液體一般不應超過50ft/s(15.2m/s)(或在氣穴操作時為30ft/s或9m/s);氣體不應超過聲速(Mach 1.0);氣體和液體混合物(例如閃蒸操作)不應超過500ft/s(152m/s)。這個原則可以變動(按閥門尺寸),例如小尺寸的閥門能正常處理較高速度,而較大的閥門僅能處理較低流速。
一般說來,工藝液體的溫度接近飽和點時,必須保持速度為低于或等于30ft/s(9m/s)以避免流體壓力下降低于蒸氣壓力和產(chǎn)生氣穴。這個30ft/s的規(guī)定也應用于有氣穴的操作,此處較高的速度導致下游管線的較大氣穴損傷。較低的速度也將減少閃蒸和磨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