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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 近日,新澤西參議院和州議會同意通過太陽能復活法案(A-2966),投票同意替換和修訂。該法案據說可以保持州內太陽能項目開發(fā)和就業(yè)增長的健康狀態(tài)。
報道指出,新澤西太陽能的地位在很大程度受到政治和可再生能源政策的影響,而不是太陽能資源本身,指出國家太陽能信用(SREC)市場提供了大量安裝項目。GTM Research的副總裁Shayle Kann說:“這項法案到支撐2014年新澤西能源市場開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這就是說,短期內無法將市場從供大于求中快速的解救出來。我們還是預測2012年下半年安裝項目量會放緩,但是這一立法意味著我們在2013年就能看見增長恢復了。”
A-2966法案將加快新澤西州太陽能發(fā)電的立法,同時還能防止整個州太陽能新投資出現崩潰。此外,此項立法將使Garden State在接下來幾年中太陽能項目瓦數翻倍。為助力太陽能項目增長,此法案鼓勵太陽能項目在關閉的垃圾場和棕色地帶以及生產和制藥場地上開發(fā),同時還能避免太陽能項目征用農業(yè)用地。
新澤西商用太陽能光伏系統(tǒng)供應商Solis Partners的總經理Jamie Hahn說:“此項立法對新澤西太陽能行業(yè)的可持續(xù)發(fā)展和繼續(xù)增長以及帶來的就業(yè)至關重要。也許法案最重要的一部分是州可再生能源組合標準(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 [RPS])的加速實施,從而幫助吸收吸收市場上現有SREC供大于求的局面,為未來太陽能的開發(fā)創(chuàng)造更溫和的需求。這將有助于穩(wěn)定太陽能行業(yè),創(chuàng)造更多的就業(yè)。”